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推动宁波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做强制造业是宁波推进“两个先行”的龙头和基础。(资料图)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是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的必经之路。制造业作为实体经济的支柱,既是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关键力量,也是受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影响的重点行业,更是体现我国市场规模和水平的显著标志。制造业是宁波的根基所在,做强制造业是推进“两个先行”的龙头和基础,宁波要从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推动要素有序流动、促进市场竞争规范公平、优化服务保障能力等方面着手,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全球智造创新之都硬核实力。
聚焦创新资源有效配置,提高制造创新链整体效能
一是推动创新资源互通共享。加强与长三角区域以及国内先进地区科研力量的协同合作,探索科技创新券跨区域通用通兑机制,推动仪器设备、科技数据等科创资源互通共享,协同建设一批实验室、科学数据中心等高水平科技创新基地。建立健全“战略科技平台—企业研发机构—协同创新联合体”的创新体系,推动创新要素在不同主体及机构之间的自由流动。支持科技平台跨区域合作、交流、共建,探索开展科技飞地、异地孵化、伙伴园区等合作模式。
二是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推动在新材料、高端装备、石化等领域打造科创大脑,帮助企业找到创新短板、获取创新资源,推动创新资源的有序流动、精准匹配、高效转化。加快推进自主创新成果市场化和产业化,充分利用宁波科技大市场等功能性平台,加强院企对接、产业链上下游对接,促进创新成果转移转化。争取国家制造业创新成果产业化平台布局,形成技术转移转化、中试加速、测试验证、成果推广、产业落地的创新成果产业化公共服务体系。
三是强化自主知识产权保护。谋划在宁波建设区域性技术交易市场,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与交易机制,推动各地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畅通知识产权信息通道,建立健全线上公共信息平台。积极引进一批品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大型“互联网+知识产权”新型服务机构,支持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宁波设立第二总部。
聚焦要素流动有序畅通,推动制造业主体降本增效
一是促进数据要素开放共享。加快培育产业数据开发合规主体和产业链“数据链主”。加快推进数据资源市场化,参与建设长三角数据交易中心,促进跨领域、跨地区、跨主体数据要素融合,面向全国数据流通提供公共服务。推进产业治理数字化,围绕行业产业大脑建设,推动企业数据、行业数据和政府数据的汇聚及融合应用。
二是推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推进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跨省交易。加快产业用地改革,探索推进二三产混合用地改革和优质产业空间供给改革;积极推行产业用地以“限地价竞贡献”等方式出让;深化工业用地二级市场改革,加快盘活利用土地资源。
三是推进资源利用市场化交易。积极争取能源、碳排放权、用水权等领域全国性交易市场落户宁波。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资源权益跨省交易。建立碳效评价体系,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四是推动金融资本跨区域合作赋能。深化与长三角各主要城市的金融对接,加强与北京各类金融机构总部的联系和交流,探索与港澳台地区构建金融科技联盟。大力推进“制造业融资畅通工程”,建立制造业贷款稳定增长机制。
五是推动人才要素流动畅通。创新海外引才聚智模式,加快导入一批高水平国际化人才。推动“人才飞地”建设,构建区域人才合作“创新共同体”。推动创新高校、科研机构、研究院等编制管理方式,打通人才交流通道。
聚焦市场竞争规范公平,支持企业多渠道扩大市场
一是创新新兴领域市场监管机制。建立新兴产业发展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以市场驱动、依法监管、鼓励创新、底线监管为原则,完善包容期管理、“容错”管理等能动审慎的执法监管机制。
二是支持企业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推进内外贸产品的同线同标同质,降低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互换成本。推进企业渠道开放相通,充分发挥展会、电商等作用,搭建线上线下、国内国际对接平台。强化内贸信用保险体系支撑,鼓励和支持中信保等在甬专业保险公司加大对企业开拓国内贸易市场的支持力度。
三是推动质量标准互通互认。持续推进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实现重点领域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中心全覆盖。推广先进质量管理办法,加强全供应链、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围绕数字经济、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积极开展国内国际标准转化,推动产品标准与国际接轨。
四是推进区域产业合作再深化。推进跨区域产业园区建设,支持跨省、跨市的产业转移,避免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恶性竞争。积极申办全国性产业资源对接活动,推动我市产业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开拓发展。
聚焦服务保障能力优化,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吸引力
一是加强企业家权益保护。
二是完善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加快排查整治涉及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政策措施,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非本地区企业和产品实施准入、质量监管标准、收费政策、价格限制政策等方面的歧视性政策。
三是提供高效精准的企业服务。强化涉企部门统筹协调,加快推动多部门涉企平台、涉企服务的协同与优化。全面推行企业数据“一口填报、信息共享”,推动年报数据在相关部门间无障碍流转,实现商事主体年报数据同源,减轻企业填报负担。完善“一十百千”企业服务体系,持续迭代升级宁波企业综合服务大平台,为企业提供全天候、全流程、全覆盖、全方位的服务。
(作者单位:市工业和智能经济研究院)